体育比赛直播_足球_波胆_买球_篮电竞_在线投注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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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招生。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公布为准。
(二)凡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根据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优化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其余批次统招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河南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经学校批准则予以正常录取。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202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贷、勤、免、补、减”等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审核批准后,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校内助学金根据评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元。
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奖励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特别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奖励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学校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100元、900元和700元。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260元。
(一)经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档案及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正常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招生部门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正常报到时间20天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三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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